
武华党〔2021〕26号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暨“两优一先”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且学习或工作至少满1年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至少满1年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含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组织员及党务部门工作人员等)。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成立至少满一年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全校中共正式党员总数的6%,48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0%,23人。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基层党组织总数的20%,15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教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脱贫攻坚、下沉社区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一贯发挥表率作用,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工作实绩显著;坚持全心全心意为师生服务,密切联系师生,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作风务实。二级党组织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基层党支部严格做到“七个有力”,落实党的各项制度,切实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院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要求
1.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辖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所在单位师生党员群众的意见。
2.实绩导向,一线导向。评选表彰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岗位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倾斜;向过去一年在立德树人、教学科研、服务发展、下沉社区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党员和党组织倾斜。先进个人评选,参考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结果等,从“优秀”等次的个人中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从书记抓党建述职结果、党建创新成果、党建与业务融合推动学校院系事业发展等方面实绩综合评定。
3.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上报学校党委的推荐对象须经过二级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公示无异议。“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对象实行汇报答辩,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推荐对象进行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各二级党组织于6月10日前将纸版申报材料及推荐材料报党建工作部1203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372161324@qq.com。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6.申报名单汇总表
1623197413104924.docx
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