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党字〔2018〕1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在2017-2018年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以激励广大师生党员弘扬正气、凝心聚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1.先进党总支:全校所有党总支(含直属党支部)。
2.先进党支部:成立满一年的党支部。
3.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4.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以基层党支部书记为主,含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秘书等)。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党总支:全校党总支总数的20%,共评选2个。
2.先进党支部:全校党支部总数的20%,共评选12个。
3.优秀共产党员:(1)教工党员:全校教师党员总数的5%,共评选21名;(2)学生党员:全校学生党员总数的5%,共评选30名。
4.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0%,共评选8名。
三、评选条件
先进党总支、党支部的具体评选条件见党总支、党支部考核标准,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标准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1.组织推荐 (6月11日—6月15日)
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集体讨论并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参评名单,并组织整理有关材料。
2.审核评选 (6月21日)
集中组织对申报的先进党总支和党支部按照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选。
3.公示上报 (6月25日)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将学院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材料上报学校党委审核。
4.宣传表彰 (6月29日)
学校党委于“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彰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评选活动成为学先进、创先进的助推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择优评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把握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透明、择优遴选,注重工作实绩,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考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附件:1.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及标准。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名额分配。
3.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doc
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