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监督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为迎接合格评估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范围
截至2025年2月28日在账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账、卡、物是否一致,存放地点是否准确。
二、清查盘点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协调所管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由后保部单独发给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设备明细进行自查,要求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等信息与实际相符,资产标签完整等。
三、工作进程安排
1.自查盘点(3月17日—3月21日)
相关部门收到仪器设备明细后,对照数据进行严格自查,责任到人,按期完成自查盘点工作。
2.检查抽盘(3月19日—4月3日)
后勤保障部组织人员同步对数据进行检查抽盘,确保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账、卡、物保持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部门/学院 | 审查人 |
1 | 3月19日 | 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科研部、宣传部、学生事务部、外语学院 | 李永超、孙倩 |
2 | 3月20日 | 后勤保障部 | 李永超、孙倩 |
3 | 3月21日 | 体育学院 | 李永超 |
4 | 3月21日 | 商学院 | 孙倩 |
5 | 3月24日 | 图书馆 | 李永超、孙倩 |
6 | 3月25日 | 图书馆 | 李永超、孙倩 |
7 | 3月26日 | 土建学院 | 李永超 |
8 | 3月26日 | 信息学院 | 孙倩 |
9 | 3月27日 | 信息办 | 李永超 |
10 | 3月27日 | 信息学院 | 孙倩 |
11 | 3月28日 | 制药学院 | 李永超 |
12 | 3月28日 | 艺术学院 | 孙倩 |
13 | 3月31日 | 智能学院 | 李永超、孙倩 |
14 | 3月31日 | 智能学院 | 李永超、孙倩 |
15 | 4月1日—4月3日 | 查缺补漏 | 李永超、孙倩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永超 孙 倩(综合楼6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695525,13026327362
后勤保障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