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我校以及学院都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东新分局缉毒大队的指导工作,加强人员思想教育,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申购程序,严管使用,做到年度零事故。

易制毒化学品既是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也是制造毒品必须的原料和配剂,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并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我院实验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遵照湖北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每一学期定时进入系统盘存、申报、入库6次,每一年度进行系统维护申请4次。得益于实验中心领导和老师注重日常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每一次申报工作都能够顺利完成,并受到上级机关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