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每个类别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详细说明。凡是项目申报书所写内容与所申项目类别不符的,资格审查一律不通过(创业类项目,就写创业相关的,不能写成创新项目的内容)。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项目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起止时间填写2023年5月-2024年5月。
2、请按照项目类别要求,分类申报。
3、创业实践项目需有明显可转化的成果,否则不予立项。
4、学生可以申报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参考2022年度重点领域专项的支持领域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申请,同一年度每位学生限主持一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项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一般为5-8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生协同创新,共同申请项目。
2.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每个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3.项目来源可以是:(1)学生自主确定的选题;(2)教师科研项目,可有学生独立开展的部分;(3)承担社会、企业委托的项目;(4)结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5)学院结合专业发布的选题指南;(6)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批准的其他来源项目。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选题适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选题要求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
4.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一般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因故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项(延期项目不参与结项优秀评选)。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5.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一经立项不予变更,校级项目确有必要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指导教师等,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前提出,履行相应手续后经学院审批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6.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工作安排
1.学生立项。4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大创项目的立项工作。申请人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申报立项通知及相关管理文件,认真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项目相关支撑材料集中附在申请书后。
2.学院推荐。2023年4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创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质量进行排序,将推荐信息填入《2023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注意:填报附件时“指导教师职称”及“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代码”两项请严格按照所给代码库填写)。院级评审结束一周内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推优。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结果包括:重点项目立项、一般项目立项、不立项三个等级。学校将从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
4.项目结项。各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附件6)。立项的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的,需提交相关说明申请延期,完成项目变更申请书(附件7)。5月12日前必须平台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否则视为放弃结项,终止该项目后续工作。各学院将结项汇总表(附件8)上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大创项目信息汇总表和大创项目结项汇总表纸质签章版报送至综合楼04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J@hxut.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ZLJ@hxut.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结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