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是国家的税收宣传月,在全国第30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商学院陈雪梅老师的组织和指导下,《税法》课程特推出举办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积极推进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使同学们更好的理解税收的作用,深刻感知税收的内涵,树立依法纳税的职业道德。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题要求与税法相关弘扬社会正能量,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可以个人作品,也可团队作品。
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散文、动画、漫画、短视频、小品、话剧、朗诵、手抄报等方式,其中小品、话剧、朗诵等不便以文字作品呈现的请录制成视频提交。
二、时间安排
本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发布,2021年4月10日截止。
三、参与人员
商学院财管1191、会计1193-4、会计1195-6全体同学,以上5个班的同学,请将作品提交至本班负责人邮箱。
其他对本次活动感兴趣的同学也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规则要求
各团队或个人提交作品之后,4月中旬将邀请校内外师生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6名,对获奖团队或个人颁发证书,并对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同学加《税法》课程过程考核分。
本次活动是《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的理念,提高大学生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和税法意识,实践青春同梦,与国同行的美好愿景。
承办单位:商学院财务管理1191班
协办单位:商学院智慧会计协会
联系电话:15623802926(向雪倩)
15727127156(李凯凯)
15934634752(王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