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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15-16学年导师班主任考核和16-17学年导师班主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02 10:37 作者:胡春福 摄影: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全院教师:

为充分调动导师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安排,现将15-16学年导师班主任考核和16-17学年导师班主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15-16学年导师班主任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5-2016学年在岗的导师班主任(实际工作时间不满5个月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级)。

(二)考核方式

成立院考核小组,导师班主任向考核小组提供工作小结及平时工作材料,通过考察导师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和班级学生评议情况,对导师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小结(10%)、学生评议(70%)、学院综合评议(20%)等3个部分。个人工作小结、学院(辅导员)综合评议的打分符合正态分布,优秀(>85分)不超过总数的30%,良好(>75分)不超过总数的50%

侧重考查导师班主任精力投入情况、工作实效。

(四)材料上报时间

1.上报材料包括:考核登记表(附件1)【纸板和电子版】、个人工作小结【纸板和电子版】;日常工作支撑材料

2.上报截止时间:68 1530前上报到817

(五)注意事项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占总数的10%以内,总评分不低于85分;良好等级占总数的40%,总评分不低于75分;合格等级总评分不低于60分。

2.优秀等级按40个课时/1学年计算工作量;良好等级按20个课时/1学年计算工作量;合格等级按12个课时/1学年计算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工作量。

3.导师班主任津贴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对于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专任教师,如年度教学工作量不足,可申请纳入年度总工作量计算,超出任务量部分按照班主任津贴标准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标准为50/课时。

4.经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对精力投入不足、与学生沟通较少、学生评议低于60分、工作效果不明显、工作日志明显造假或临时补充的导师班主任可以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级。

二、15-16学年导师班主任申报工作

(一)报名条件

1.专职专任教师: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其中续聘导师班主任必须2015-2016学年导师班主任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2015-2016学年无教学事故、无学生投诉记录、督导及领导听课无不良评价;与所担任班级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行政管理人员: 2015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导师班主任的配备范围为2014级、2015级,2013级不再配备导师班主任。

2. 原有的14级导师班主任需进行重新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优先考虑继续担任原班班主任。

3.导师班主任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公示后聘任,聘期为20167月至20176月。

4.导师班主任申报表(附件2)【纸版】617之前上报到817

 

 

 

 

 

        商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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