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华夏学工〔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6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版)第一条和第二条。
三、评选比例:毕业生人数的10%。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 4月5日—5月18日登陆“学工在线”网站(http://xuegong.1957.cn)在线申请。
2.辅导员审批及公示时间:5月18日—5月23日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xuegong.1957.cn/XSC/StuLogin.aspx),在“待处理事宜”栏目选择申报批次申请即可;提交后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电子照片,打印后(一式两份)交辅导员老师。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老师根据分配名额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并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在班级公示后,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和纸版《登记表》(附件2)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3.对辅导员提交的名单二次审核无误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辅导员组织学生班级认真学习《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
2.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把评选优秀毕业生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3.材料上报时间:5月23日之前。
附件:
1.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2.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经济与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