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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关于做好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07 22:34 作者:胡春福 摄影: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华夏学工〔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6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版)第一条和第二条。

三、评选比例:毕业生人数的10%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 45日—518日登陆“学工在线”网站(http://xuegong.1957.cn)在线申请。

2.辅导员审批及公示时间:518日—523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xuegong.1957.cn/XSC/StuLogin.aspx),在“待处理事宜”栏目选择申报批次申请即可;提交后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电子照片,打印后(一式两份)交辅导员老师。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老师根据分配名额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并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在班级公示后,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和纸版《登记表》(附件2)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3.对辅导员提交的名单二次审核无误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辅导员组织学生班级认真学习《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

2.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把评选优秀毕业生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3.材料上报时间:523日之前。

 

附件:

1.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2.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经济与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四日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市内乘坐586到华夏学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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