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3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工作开始,部分同学已收到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毕业生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院对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给予一定奖励,现将对录取信息进行统计认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原则
统计采取学生自主申报的原则。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1.申报初审(5月7日-5月20日)
被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向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填写《考研学生录取信息汇总表》(附件),并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2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0103办公室)。
2.复审(5月23日—6月24日)
学生工作处将对各系初审的材料及信息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制作展板予以展示。
三、认定信息及材料
1.考研学生录取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录取分数及联系方式;
2.提交学生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规格2.0M以上,高清晰),照片格式:姓名+专业班级+录取院校;
3.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扫描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班级+录取院校;
4.所收集的材料及信息均以系为单位报送;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提供的录取认定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于信息不真实、材料不全,将退回材料,不予认定;
2.认定对象仅限国家统招学生;
3.无正式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作统计。
4.在招生院校正式平台已经公布预录取的,本次不作统计,具体统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2013届考研学生录取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