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洪山区2010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我院2010年度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面向全院在校学生,利用晚点名、班会等形式向在校生广泛宣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的意义,深入发动全体在校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投身国防建设。
二、再次动员,确保预征对象报名入伍
各系主要针对10届毕业生中的预征对象,进行再动员,确保预征对象报名参军入伍,是检验我们预征工作实效的关键。
三、招收政策
1.10届应届毕业生:已经在2010年6月份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直接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各系应通过手机短信、E-mail、电话、QQ等多种形式督促其在10月31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同时将《预征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并对这一部分学生做好后续跟踪工作,逐一落实,11月30前,将实际参军入伍学生情况报学院征兵领导小组。
没有参加2010年6月份预征的10届应届毕业生,如有意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再补办相关应征手续。
2.在校生:认真组织在校生报名应征。户口迁入我院的,于2010年10月18日—10月27在辅导员处报名,然后由各系集中报学生工作处,再由学工处上报武汉理工大学武装部,经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洪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12月1日,新兵军龄从12月1日算起。户口没有签入我院的,需要2010年10月31日之前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3.女兵:今年的女兵征集首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http://zbbm.chsi.com.cn),报名工作现已启动,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18时。今年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征集在校生。
四、征兵条件
1.年龄:在校生,18-22周岁;专科毕业生,18-23周岁;本科毕业生,18-24周岁
2.视力:右眼放宽到4.6;左眼放宽到4.5
3.身高: 162厘米以上;
4.体重: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 =(身高-110)㎏
5.女兵:对身体、形象气质、文化、政治面貌全面考核,取消才艺展示,增加体能测试。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10月15日-10月17日)
参加各级会议,领会文件要求,制定方案措施,做好宣传动员。
2.报名目测和体检准备(10月18日-10月27日)
10月18日-10月27日由各系组织在校生应征报名,做好体检准备;10月31日之前,提醒、督促10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到户口所在地报名。
3.全面体检(11月1日-11月15日)
11月1日-11月15日,按照洪山区征兵办公室通知,组织体检。
4. 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阶段(11月16日-12月9日)
5.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12月10日-12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院征兵工作的领导,成立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永桥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吴汉桥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宣传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招就处、保卫处负责人及系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七、相关事宜
1.各系根据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做好应征学生的报名工作,;
3.做好预征对象的报名提醒、督促、跟踪工作;
4.及早谋划宣传2011年春季预征工作,将国家、军队对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及早传递给毕业班学生,为2011年的预征工作做好前期的政策和舆论宣传;
5.联系电话:81695546 联系人:胡老师。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正在就读的专科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同时可以享受今年的优惠政策,但户口迁入我院的不享受学费补偿或代偿政策。
3.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5.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6.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