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清明节放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2009年清明节放假3天,放假时间为4月4日-6日。
(二)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4月4日(星期六)公休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二、注意事项
(一)严格考勤制度,系将组织集中检查,对于提前离校或推迟到校学生将通报全系,严肃处理。
(二)节日期间,全体学生应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三)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严禁聚众喝酒、晚归、赌博等违纪行为。
(四)全体同学于4月6日19:00返校进行晚点名。
(五)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须获得批准。
经济与管理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