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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组织学生春游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3-31 16:50 作者:admin 摄影: 来源:未知

各学生班级:

按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严禁各学生班级、社团组织学生进行春游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各班级要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春游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春游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组织者相关责任。

二、班级集体活动方案应提前上报辅导员老师,不得组织离开武汉市活动、活动不得在外留宿过夜。

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班级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溺水和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要教育学生双休日、清明、五一等节假日自行外出活动时,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四、各班要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遇突发事件,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

 

经济与管理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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