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是国家的税收宣传月,在全国第32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商学院陈雪梅老师的组织和指导下,《税法》课程特推出举办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积极推进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使同学们更好的理解税收的作用,深刻感知税收的内涵,树立依法纳税的职业道德。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题要求与税法相关弘扬社会正能量,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可以个人作品,也可团队作品。
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抄报、税法小知识短视频、诗歌、散文、动画、漫画、小品、话剧、朗诵等方式,其中小品、话剧、朗诵等不便以文字作品呈现的请录制成视频提交。
二、时间安排
本活动于2023年4月1日发布,2023年4月20日截止。
三、参与人员
商学院全体同学(其中,会计21级和财管21级的学生请将作品纸板和电子版交至各班学委,其余专业和班级学生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2529498503@qq.com)。其他学院对本次活动感兴趣的同学也可自愿报名参加(请将作品提交至2529498503@qq.com)。以上纸质材料于4月18号-4月20号每晚20:00-20:30在七号楼四楼平台收取。
四、规则要求
各团队或个人提交作品之后,4月下旬将邀请校内外师生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6名,对获奖团队或个人颁发证书。
本次活动是《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的理念,提高大学生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和税法意识,实践青春同梦,与国同行的美好愿景。
主办方: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商学院
承办单位:商学院 财会系
法财税产业信息服务工作室
商学院财务管理1211
咨询电话:15623867107(袁子仪)
13858773858(黄文凯)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