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安排
1.培训班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管理,设班主任1名、班长1名、小组长若干名,每个学习小组的学员为15名。班主任负责党校培训班的日常教学管理,班长、小组长负责培训班考勤及组织集体活动。
2.学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上课要书面、逐级请假,请假条须经党校指导老师签字后,加盖党总支公章,然后交班、组长统一管理。
凡旷课达一次者、或请假达两次者、或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或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者,均不予结业。
3.学员在学习期间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撰写学习体会和培训小结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各学习小组要以小组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一次小组集中学习讨论,并写好实践活动报告、学习讨论的会议纪要。
4.培训结束之前,个人培训小结、小组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小组学习讨论会议纪要等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到党校办公室。
二、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理论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学员总评成绩以考试成绩为主,以考勤、个人培训小结、小组学习讨论及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为参考,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三、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2.结业考试成绩优良;
3.讨论交流准备充分,发言踊跃;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个人小结内容充实,有一定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