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我们国贸专业2051、2、3班的同学在毛在丽老师的指导下,模拟一场真实发生过的国际经济纠纷案,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庭戏。
参加表演的同学共有9人。按照中国海事法庭的设置,我们分别扮演了法官、原告、被告、律师、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角色。案件围绕一起国际贸易运输过程中的火灾展开。
我扮演的原告律师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的委托,凭借通过向托运人(一家外贸出口企业)进行保险赔付后取得的代位求偿权,向第一被告天津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和第二被告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第一被告辩称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理由其并非国际货物贸易运输的承运人或实际承运人,只是第二被告的签约代理人,并在完成代理业务中没有过错。第二被告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极力主张作为承运人,对于非因自己责任造成的火灾损失,应当享受免责。

一切都按照法庭的程序严谨进行。虽然接触法律的时间不长,但我们都很努力地演好自己的角色,尤其是进入到原被告方进行辩论的环节,法庭模拟进入高潮。
作为原告律师,我要回答被告的一切提问,为己方的利益据理力争;另一方面还要竭力驳斥对方的观点,甚至有时还得胡搅蛮缠。对方律师显然在法理上比我方更站得住脚,他提出了一系列咄咄逼人的问题把我问得哑口无言这时,台下顿时响起一片掌声。这既是为他的精彩表现喝彩,也是在给我鼓劲。在毛老师的提醒下,我及时稳住了阵脚,很有风度地完成了剩下的辩论。
虽然最后我方败诉了,但在活动中我的口才和能力都得到了锻炼。同学也都感到受益匪浅,都希望在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这样既丰富了课堂生活,又调动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使得外贸和法律知识对于我们来说不再那么遥远,而是多了份亲切感。(◆董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