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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写真】陈雪梅:税惠赋能小微思政铸魂育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发表时间:2025-04-08 14:57 作者: 摄影: 来源:教学督导办公室

授课教师:陈雪梅

课程名称:税法

授课班级:会计1231、会计1232

授课时间:4月1日第5-6节课

授课地点:1-206

听课督导:伍娜

(教师课程授课时间地点:5-14周,星期一(7-8节),1-406;星期二(5-6节),1-206;星期五(5-6节),1-303;星期五(7-8节),3-402)

摘要:《税法》课程是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的必修课,是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通专融合课程”“校企合作课程”。《税法》课程聚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专业知识和“五会”能力的“懂核算、精税务、重诚信”的应用型会计人才。


时值第 34 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商学院《税法》课堂紧扣“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与课程思政深度融合。4月1日下午,陈雪梅老师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收优惠”为核心,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与情景模拟,为会计1231和会计1232班学生带来了一场兼具专业性与思想性的课程体验。

一、新政解读:以理释法,以例明规

课程聚焦 2023 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点,重点解析减免税的政策内容、适用情形和不动产销售计税规则。陈老师以“小微企业经营困境”为切入点,通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是否免税”的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政策设计的普惠性与灵活性。课堂上学生通过分组计算不同免税额度下的企业税负差异,直观感受税收政策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生动的讲解让学生看到政策调整不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国家通过税收杠杆扶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税法课程的学习既要精准掌握税法条文,更要理解其背后的法治逻辑与民生关怀。

二、课程思政:以德润心,以法铸魂

新政解读完毕,陈老师引入某商贸公司作为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 年第二季度销售额达 45 万元(含不动产销售收入 20 万元),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引导学生分析讨论。通过政策分析,学生发现该企业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货物销售部分可享受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进而让学生理解减税降费政策设计背后的民生关怀。学生通过情景模拟企业决策,认识到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既是权利,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现。《税法》课程培养的是未来纳税人,传递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更是未来职业道路上的“警戒线”与“指明灯”。

三、校企协同:理论与实践的 “双向奔赴”

为深化教学实效,课程联合武汉浦新税务打造“税务专家进课堂”。浦新税务负责人和各部门技术总监参与《税法》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及考核评价方式的设计,公司项目技术部总监胡良宵女士深入《税法》课堂讲授小规模纳税人政策适用及纳税申报。学生表示通过企业专家的讲解,不仅理解税收政策的价值逻辑,更掌握如何在实务中应用,这种“理论+实务+案例+模拟”的教学实践模式非常实用。校企合作让学生的课程学习从书本走向实务,陈老师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拓展“税官进校园”“税务专家讲税法”“学生进办税大厅”和“财税讲堂”等实践形式,培养“懂理论、会操作、守诚信”的应用型、复合型财税人才。

《税法》课堂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为纽带,将法治教育、职业素养与社会责任有机融合。通过“理论—实践—思政”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生不仅掌握税收政策的理论知识,更在思想层面深化财税人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守“法治心”,用专业能力为社会创造价值。随着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持续推进,学院将继续探索税法教育创新路径,为培养兼具专业深度与人文温度的新时代财税人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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