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师:陈雪梅
课 程:税法
时 间:2021年3月12日第3节课
地 点:3-206
班 级:会计1193-4
3月12日上午10:10分,我来到3-206教室,看到陈雪梅老师正在播放课前暖场片,画面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展示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钟南山、张伯礼、张定宇和陈薇四位抗疫英雄;第二个环节是展示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五位卫国戍边英雄;第三个环节是展示边疆地区克服疫情坚持学习的优秀学生代表。清晰的图片配上《祖国不会忘记》的旋律,用榜样的光辉形象和激昂的乐曲向学生传达责任、担当、立德和乐学的精神。

随着上课铃声响起,陈老师开始讲授今天的内容。首先,陈老师带领学生一起回顾上节课讲过的知识点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用问答式的教学方式复习增值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复习过程中学生回答问题积极,课堂气氛活跃,互动效果良好。
其次,陈老师讲授视同销售的9种情形,所谓视同销售是指没有出现会计上的销售额,但是税法规定对其视作有销售额的实现,并依法征收增值税的情形。陈老师针对每一种情形都用图示的方式进行解释。在讲解完9种情形后,联系生活实务给出厂家和商家销售月饼的实例,让学生判断哪种情况是视同销售,并对大家的判断结果进行解答和分析。


再次,陈老师讲解了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税率是衡量纳税人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税率的高低反映国家的征税态度,对国家提倡或鼓励的行为制定较低税率,反之,则制定较高税率。讲述了一般纳税人适用13%、9%、6%和零税率的情形,并详细解释涉及人民基本温饱、生活能源、精神文明和农业生产适用9%低税率的范围。然后用小游戏的方式让同学们选出生活中常见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9%税率的情形,对税率形式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最后,陈老师在讲授减免税收优惠时,引入课程思政的内容。讲解疫情期间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其他省份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税;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减免彰显大国情怀,驰援国际尽展大国风范。在讲解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时,陈老师引入3月5日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播放截取好的政府报告短视频,让学生亲耳聆听总理对民众生活的关切和对热点问题的回应。

不知不觉下课铃声响起,整堂课内容充实,精彩纷呈。从爱国教育出发,到理论讲授,联系实务,最后落脚于思政,过程衔接自然水到渠成,足以看出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熟练和对教学环节的精心设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形式,税法是国家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税的重要环节,在税法的课程中将专业知识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既是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又是教书育人的使命所在。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在学生的青春岁月里,融入思政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政治认同和家国情怀,践行青春同梦,与税同行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