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第四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鄂政思政办函[2019]2号),公布了第四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立项建设名单,我校位列其中。全省仅三所高校获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示范中心立项。
2017年12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2018年)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11月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立项验收检查。专家组在听取工作汇报、师生座谈、实地考察和查阅资料后,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2004年挂牌成立,现为副处级单位,2017年成为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在工作机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咨询服务、危机干预、活动体系、条件保障、工作实效等方面不断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危机干预四级预防体系渐趋完善;心理专职教师师生比达到1:2850,超过省教育厅的要求;心理健康课程小班化、体验式改革不断推进;心理健康经费保障到位,心理健康活动体系不断丰富;科研方面成果丰硕,多次获得省级心理健康课题。
本次示范中心立项成功是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省教育厅专家组将在两年建设期后评估验收,在此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新精神新要求新标准,结合专家反馈意见,继续狠抓体制机制和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专兼职队伍建设,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力争尽快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成为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助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平安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