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我院召开全体思政工作者学习活动,由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教研室主任杜伦芳介绍了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立的“依法治国”的精神。这次学习,是我院党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让我院从事思政教育的老师们了解了依法治国内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以及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方针政策。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海民,两课部胡贵章主任,学工处胡水兵处长参加了学习活动。
杜老师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实质,贯穿依法治国的主题主线,从会议简介、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落实依法治国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阐释。这次学习活动主题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讲解深刻,既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对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促进公民守法、用法、护法的行动,推动依法治校,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杜老师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她引用了卢梭的法律名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记在公民的内心里。”最后,她希望要将法律铭刻在我们每个老师的心里,做一个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公民。参加学习活动的领导和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次学习不仅及时了解了中央四中全会精神,而且增强了法治观念,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对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信心,这是一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