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我院于2014年3月底成立规范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吴永桥院长担任组长,周建设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学院办公室、高教研究与评估建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行政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办公室。
此次规范办学评估工作,主要涉及七大指标:办学规模、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办学经费和领导班子。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的设置标准,这七大指标又涉及到30个项目,并有相应的标准状态。我院现有的状态基本已达到标准状态,现各部门认真仔细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本周接受院内评审。
院评估小组由丁成忠副院长担任组长,与其他七名组员分别对七大指标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于下周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规范办学行为,接受教育部验收是学院既定战略发展目标,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核心利益,是学院今年的首要工作。规范办学评估工作,对学院树立品牌,打造名校,探索民办高校的办学之路奠定了基础,使我院实现自身定位和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