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4日印发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实施方案(试行)》,首次对本科专业评定星级。
日前,学院在0403会议室召开《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工作会议。丁成忠副院长指出,开展本科专业专项评估,根本目的是为全面掌握各本科专业办学情况,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定位,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矛盾,提高专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评估结果将影响到学院的社会声誉、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也直接影响到学院的整体发展。评估与每一位师生员工息息相关,希望各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迎评工作中来。
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对象为我省高校已设置的所有本科专业,重点是布点较多、量大面广或社会需求相对趋于饱和的专业。2014年拟在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进行评估试点。评估将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
专项评估结论按总分排序授予星级的方式公布。指标综合评价在全省参评学校中排名前10%的专业,授予“五颗星”;排名11%~30%的专业,授予“四颗星”;排名31%~50%的专业,授予“三颗星”;排名51%~70%的专业,授予“二颗星”;排名71%~90%的专业,授予“一颗星”;排名在后10%的专业,予以警示。
省教育厅将向社会公布评估排名“五颗星”、“四颗星”的专业,并对这些专业予以一定政策倾斜;排名“一颗星”的专业,不增加招生计划;被警示的专业,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目标的专业,将撤销并对社会公布。(文/高教研究与评建办 编辑/李 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