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汽车理论》、《独立学院制药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等15个项目的62位教师高兴地领到了2011年院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共计39000元。
教学成果奖自2009年开始试评,当年评出5个项目共22人次获奖,此后2010年评出25个项目共76人次获奖。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升我院教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学院于2007年出台了《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所有参评项目均是由所属单位推荐、审核后统一申报的,由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教学成果奖奖励的范围是我院从事教学工作,并且在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方面取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含专兼职教师、实践教学及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重点是在本科教育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参评的教育、教学方案要求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可推广,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文/陈泽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