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教务处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征求各系(部)对新修订的《华夏学院教学事故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关于考试工作人员违纪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等两个教学管理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丁成忠详细介绍了《华夏学院教学事故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关于考试工作人员违纪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等两个文件的修订原则、依据及主要内容等。
会前教务处已将两文件的修改稿发到各系(部)、教研室征求意见。各系(部)教学行政办根据各教研室反馈意见、结合工作中实际操作展开了认真而热烈地讨论。尤其针对文件中涉及到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操作流程等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会上考务学籍科还根据《华夏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对08级学生的学籍清理、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了解答。对6月份将要进行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工作进行了布置。今年是我院首次授予学士学位,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此次教学管理文件的修订,是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教务处对原有教学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完善、创新和落实,目前是自查自纠阶段。(文/黄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