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吴永桥院长召集院学位委员会在403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2012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2008年及以后入校的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此次会议主要讨论了《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中关于英语成绩的标准。会上教务处处长丁成忠介绍了近四届我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及2012届本科毕业生截至目前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及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分布情况,决定2012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大学英语参照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即一般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25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英专四级考试成绩50分及以上作为我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英语成绩标准。同时会上就授予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解释和标准的把控进行了统一。(文/学籍管理办公室 编辑/陈泽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