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党群 工作部 作者:龚先军 摄影: 责任编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24日 00:00
近日,我院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对2009-201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我院继2007-2008年度获“区级文明单位”后,再获此荣誉。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此次表彰旨在为了推进光谷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鼓励受表彰单位以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东湖高新区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据悉,经高新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授予了78个单位为“2009-201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龚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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