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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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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部 责任编辑:科研部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6-02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通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和教育部项目(重点和青年)。

2)指南中的中国教育学建设研究系列重点条目为选题依据,不可调整;指南中的重要方向为参照选题,申请人可以自拟选题。

3)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的申请人,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40岁。

4)按照全规办实行限额申报的要求,我省教育规划办于2026617日到25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获推荐资格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5)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任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两项课题。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可以作为参与人申报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6)《申请书》和《活页》的模板已经上传到本通知的附件中。申请人线下规范填写《申请书》和《活页》。请注意,先不编辑《申请书》的页码,并且将所在单位意见(六)和审核意见(七)编辑在一页。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平台,选择“项目申报”、“校外纵向”、“新增”填报相关信息,在附件中上传PDF版申请书和活页、EXCEL申报数据汇总表,命名为姓名+文档名,签名可使用插入透明图片的方式完成。提交后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

2)各学院通过科研管理平台确认课题申报,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科技处。

3)各学院按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完成审核工作。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61011时前,各学院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课题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戴伟。

联系电话:18086001747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链接:

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48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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