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华夏精神”践行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华夏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选“2019华夏年度人物”。学校举行颁奖典礼,对入选的集体或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参评对象
学校在职员工或在籍学生。重点从2019年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中推荐。特别是在建设“华夏特色、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百年名校”的二次创业过程中,大力推进“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进程,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
三、推荐条件
1.年度人物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教学、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思想引领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全校范围内得到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个人或团队均可。
2.年度人物分类标准
教育教学类:立足讲台,潜心教学,在本年度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师生及社会广泛好评,创新教学方式,受到教育媒体广泛关注;
学术科研类: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及科技创新活动,认真钻研学术,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成果;在相关权威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果;
创新创业类:在自主创业、个人就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校园文化类:在校园文艺、体育活动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具有代表性;
思想引领类:有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在困难或挫折面前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通过个人努力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影响;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四、有关说明
1.各教学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团队,各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团队;
2.本次评选分为:申报、初选、入围、投票、终选、颁奖六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推介及投票渠道(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由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终选工作;
3.参评对象填写《2019华夏年度人物申报表》(详见附件),提供主要事迹材料(不低于800字)及照片,纸质版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媒体宣传部,提交时间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
4.本次活动由媒体宣传部负责组织,联系方式:综合楼1403室,联系人:王婷婷,电话:81693368,邮箱:147403710@qq.com。
附件:
2019华夏年度人物申报表.doc
媒体宣传部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