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文化育人氛围,深入挖掘、提炼办学特色,弘扬华夏精神,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决定在校内外开展校园主干道、楼宇、建筑等命名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命名对象(详见附件一:校园示意图)
(一)主干道路
校内教学区和生活区的主要道路。图中标注的大写字母表示所在道路。
(二)楼宇:
1--3号教学楼,1--8号寝室楼,一食堂,二食堂
(三)喷泉池与拱桥
综合楼与实验楼前喷泉池与拱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力求体现厚重、高雅的文化内涵,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体现对广大师生的人文引领和文化陶冶。
2、命名规范、系统、有序,与学校整体景观布局协调一致。注意区位感,有明显的标识作用,体现功能性和人文性的和谐统一。
3、所有命名必须使用汉语普通话词汇,用字规范。既要考虑中国传统的审美习惯,又可以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理念。既要含义深刻,又要简洁易记,朗朗上口,字数要适当,并注意音韵,便于识别和传播。
4、每套命名方案由命名和释义两部分组成,命名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可以对(一)主干道路、(二)楼宇、(三)喷泉池与拱桥,一并提出命名方案,也可以只对建筑或道路单独提出方案,或就某座建筑或某条道路单独提出方案。
四、征集程序
第一阶段:全面征集(2017年5月20日前)
参加征名者请认真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道路及楼宇命名投稿作品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学生的方案由各学院学工办统一收集,教师的方案由各单位信息员统一收集,校友的方案由校友会办公室统一收集。社会人士方案由校办统一收集。收集完毕后发送至宣传中心。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2017年5月下旬)
宣传中心汇总整理征集方案,并提出初选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候选方案,通过外请专家论证和校内各单位、网络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公布命名(2017年6月16日前)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形成最终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奖励办法:
以投稿数量和稿件质量为评选依据,校内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一名,奖金500元;评选个人优胜奖两名,奖金500元;入围奖十名,奖金200元/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如出现相同命名投稿,以投稿登记时间为序,先投稿先入围。
六、投稿方式及联系人:
投稿人详细填写作品投稿单(附件2)。校内以学院(部处)为单位将纸质版及电子档交至宣传中心(行政楼1403办公室),校外投稿可直接将电子版发至邮箱904503550@qq.com。
联系人:张培杰 电话:027—81693368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宣传中心所有
附件:1.道路及楼宇方位指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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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稿作品信息表
1493797061120510.doc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