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我院师生将共同迎接学院更名暨十二周年校庆庆典。为回顾学院历史,展示办学成绩,激励师生、校友爱校荣校的精神,促进学院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学院决定举办更名庆典暨十二年校庆作品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以“华夏情”为主题,各类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回顾学院发展,展示华夏风采,讲述华夏故事,弘扬华夏精神。
二、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曾在学院工作、生活和学习过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党群工作部宣传中心
协办单位:人文艺术系、院工会、院团委、校友会
四、作品形式
1、文学作品:过去各个时期在教书育人、师生情谊、校史掌故、校园逸趣、学生时代生活的记录,与学院有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追忆,以及有关历届校友动态、工作业绩、生活风貌的展示等等。诗歌,散文,小说均可,作品体裁不限,长短不拘。
2、艺术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篆刻、剪纸、手工制作等形式,力求形式美与思想内涵相结合,风格、手法、题材不拘。其中书法作品尺寸、字体不限;绘画作品类别不限;摄影作品可是单幅或组照,内容反映学院改革发展进程、校园风光、历史瞬间、校园生活、精彩一刻、人物特写等。
3、影视作品:反映学院历史变迁、校友成长历程、校园文化生活等的电影、录像、DV、动漫均可。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健康、感情真挚、文笔细腻、视角新颖、主题鲜明、感染力强。
2、文学类作品(散文、诗歌、小说等)提交WORD电子档及打印稿;艺术类作品提交原件;摄影作品提交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彩色黑白均可,每幅照片像素不小于2000dpi,格式为JPG文件,且有一个与作品内容相符的标题;影视作品提交电子稿或光盘。所有作品均须注明作者、单位、联系方式,并填写《2016“华夏情”作品征集登记表》(见附表)。
3、作品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六、作品投递方式:
教工组作品,请各分工会汇总提交院工会。负责人:丁老师,联系方式:81695515,邮箱:126085302@qq.com。
学生组作品,请各系团总支汇总提交院团委。负责人:姚老师,联系方式:81695556,邮箱:744226446@qq.com
校友组作品负责人:李老师,联系方式:81694001,邮箱:ljlez@163.com
七、作品评选及奖励
五月中上旬,学院党群工作部宣传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在校庆期间进行公开展览。
作品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请院工会、院团委、校友会4月30日前将作品汇总报送于党群工作部宣传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1693368 ,邮箱:xb@1957.cn
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踊跃投稿!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2016315132112.doc 附件:2016年“华夏情”作品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