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高工委〔2012〕7号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 团省委
关于授予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刘普林同学
“湖北省自强不息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刘普林,男,1990年6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武穴市,共青团员,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经济与管理系会计1103班学生。
自从2010年9月就读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以来,无论严寒酷暑、无论刮风下雨,刘普林都利用课余时间帮当环卫工的妈妈清扫街道。2012春节也不例外,他们一家人是在大街上度过的:凌晨5点,天未亮,刘普林照例拿着扫帚来到武昌区涵三宫街扫马路。长近400米的涵三宫街是妈妈库香莲的责任路面,从清晨5时许直到中午12时,来来回回,刘普林要清扫6、7次。晚上6点至8点,他还要再去扫街。
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十年前,刘普林的父母离开湖北省武穴市农村老家,来到武汉做环卫工。从初中开始,刘普林就自己在老家边读书边干农活。读高二那年,来武汉看望妈妈的刘普林,惊讶地发现父母的衰老和劳累,那次他在武汉住了几天,第一次帮妈妈扫了马路。2010年考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后,刘普林开始利用每天放学时间、每个周六周日以及寒暑假,帮妈妈打扫街道。对于大学生扫马路,刘普林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说:“我首先是母亲的孩子,其次才是大学生”,“妈妈为我付出太多了,现在我帮她多扫一点,她就可以早点回家休息”。
刘普林平时生活很节俭,为了省钱,一顿饭他常常只打一两饭,买两元的菜吃。可听说班上有一名同学患心脏病需要捐款时,他立即从生活费中拿出20元捐了出去。学校每年都有贫困生补助,论家境,他应该得到补助。然而,他却将名额让给了一名外地女生。自2010年10月起,刘普林每隔半年就献一次血,到现在,已经献血1500毫升了。他的事迹见报后,感动的人们纷纷致电学校,表示愿意捐款帮助刘普林一家,刘普林全部婉拒。他说:“我家不是最困难的,还有更困难的家庭需要帮助”。
刘普林同学“替母扫街”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他的事迹感动了社会,温暖着人心,他被人们被誉为“马路孝子”。他的孝行和义举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和践行,展示了当代青年学子崭新的精神风貌与时代风采,是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的楷模。为表彰其先进事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授予刘普林同学“湖北省自强不息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全省高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向刘普林同学学习。学习他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敬老行孝、奉献担当的优秀品质,学习他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的传统美德。各高校要把刘普林同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教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湖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