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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校训、校歌征集通知

信息来源:宣传中心 作者:宣传处 摄影: 编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2-06-13

为进一步增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的人文底蕴,改善育人环境,充分展示学院“育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培育和弘扬大学精神,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挖掘、提炼我院的内在精神和办学特色,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校歌和校训征集活动,欢迎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贡献睿智,积极参与。

一、征集对象

我院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校歌内容由歌词、曲谱(简谱或五线谱)组成。歌词应简洁凝炼、朗朗上口、催人奋进;曲谱旋律优美和谐,节奏明快流畅,易学易唱易记;词曲篇幅适中,易于传唱;校歌作品应词曲合一,并提供原创的音频文件。

2、校训:集中反映学院的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能体现华夏精神,寓意深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来稿要有适当的构思说明,并注明语句含义、所含典故及出处,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三、征集时间

2012年6月15日—2012年08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1、邮递方式

地址:武汉市关山大道589号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宣传处收

邮编:430223

2、网络方式

可发送邮件至电子信箱(hxzjyx@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校歌、校训征集”字样

3、交送方式

可将稿件直接送至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综合楼1304办公室

电话:027—81695500

4、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投稿请应征者详细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邮寄稿件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征集评审程序:征集的稿件先由宣传处收集整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然后在全院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征求意见结果,筛选入选作品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和董事会汇报,由学院研究确定最终采纳作品。

2、奖励办法。初审选取入围奖各3名,再从入围奖中选出获选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均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校歌若歌词与曲谱非一人完成,其奖金由作者均分。

六、知识产权

投稿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2012年6月13日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校训、校歌征集单201292693349.doc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邮编:430223

党政办电话:027-81695555

招生专线:027-81695660   027-87921666

就业电话: 027-81695564   027-8169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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