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3-04-03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2013年清明节放假3天,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4月7日(星期日)上班。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平安度过假期。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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