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华夏精神”践行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组织开展2017华夏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党委宣传部(中心)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三、推荐对象
全校师生
四、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原则上年度考核优秀者。
3、在教育教学、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思想引领、全面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包括学习人物、育人模范、创新人物、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强不息、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类别。
(1)教育教学类:立足讲台,潜心教学,在本年度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师生及社会广泛好评,创新教学方式,受到教育媒体广泛关注。
(2)学术科研类: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及科技创新活动,认真钻研学术,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在相关权威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果。
(3)创新创业类:结合专业所学,在自主创业、个人就业和创新
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校园文化类:在校园文艺、体育活动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具有代表性。
(5)思想引领类:有积极向上的正能量,面对困难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通过个人努力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影响;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五、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
原则上教学单位报送两名,职能部门报送一名。
2. 组织评选
推选分为报名初选、入围、投票、终选、颁奖五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在官方微信平台设立活动专题页面及现场进行投票,终选由专家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工作。
六、申报要求
填写申报表word版(附件),内容需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参选人主要事迹材料(不低于800字)、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12月3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中心)。
七:奖励奖金
举行颁奖典礼,颁发奖励及证书
联系方式:党委宣传部(中心)1206室 张培杰 电话:81784682
年度人物申报表
1511253551535487.doc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