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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

我院校友会获得湖北省民政厅的批准

信息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摄影: 编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4-19

2016年4月18日,我院校友发起和申请成立的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校友会,经过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教育厅的前期审查,获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这标志着我院校友会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

在学院领导的重视下,在职能部门和院系的大力支持下,过去一年来,围绕注册成立校友会,就业服务中心和部分校友骨干多次召开筹备工作会,依照湖北省民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和修改注册校友会所需的相关制度文件,提交各项申请材料。2015年6月2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校友会获得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的社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5年12月12日,学院依法召开第一届校友代表大会,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胡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后,就业服务中心按要求再次向民政厅和教育厅提交各项原始材料。经过上级部门的严格审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校友会的申请材料和组织工作符合规定,准予成立。据了解,我院校友会是我省同类院校首批注册成功的校友社团组织。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校友会成立后,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努力成为凝聚校友力量,连接校友和母校感情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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