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党政办公室《关于2023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劳动节期间有关教学工作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1.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停课;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2.原安排5月2日(第11周周二)的课程调整至 4月23日;原安排5月3日(第11周周三)的课程调整至5月6日。
请各学院将以上教学安排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和相关班级学生,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因受停课影响需补课的教师可自行安排补课时间,并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教务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