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注销,不交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一、学生证的注销
1、注销时间: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
2、注销地点: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3、几点要求
(1)学生证由辅导员负责组织注销并回收。
(2)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将学生证交给辅导员,辅导员必须当场在学生证“学期注册栏”加盖“学生证注销”章,并收回。学生证丢失的,由学生本人书写《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一)并签字,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回收的学生证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留存备查。
二、乘车证明的办理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学生证将被注销收回,为了方便毕业生购买火车票,依据铁道部相关规定,我校将为毕业生办理回家火车票优惠证明,相关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6月20日至6月24日
2、办理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
3、办理凭证:本人身份证
4、特别说明:乘车证明起到学生证购买火车票的作用,依据铁道部规定,证明的乘车区间只能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开具,即只能供回家使用。
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乘车证明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承 诺 书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注销,不交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我已知悉上述规定,辅导员已经告知我需交回学生证。但因本人学生证丢失,无法归还。现做出如下承诺:本人学生证已经丢失,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后,因学生证引起的一切纠纷与责任,由本人完全承担,与学校无关。
承诺人: 辅导员(签字):
专业班级: 系学工办(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乘 车 证 明
兹有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系2011届毕业生 ,因毕业离校学生证被学校收回,现需享受2011年暑假火车票减价优待。
学校地址:武汉市
家庭地址:
乘车区间:武昌站/汉口站/武汉站- 站
特此证明。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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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 车 证 明
兹有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系2011届毕业生 ,因毕业离校学生证被收回,现需享受2011年暑假火车票减价优待。
学校地址:武汉市
家庭地址:
乘车区间:武昌站/汉口站/武汉站- 站
特此证明。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