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我院将对课程教学大纲做一次全面修订,本次统一按15级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修订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请各系和中心于第6周周五前将修订好的教学大纲电子版交教学办,具体要求如下:
1、 修订范围为学科基础课必修课、专业课必修课、集中实践教学模块课程。(非必选的选修课可以不编写,必选的选修课修订)
2、 按照新模版修订{大纲模板(2016.9.7)}。课内实验需编写独立的实验大纲,课内上机不需要单独编写大纲,纯上机课程用理论课大纲模版。
3、 每门课一个word文档,文件名命名为:序号-课程名称。例如:工商管理专业培养计划中第一门课命名“01-管理学原理”。课程名称不需加书名号。
4、 大纲审核处签系主任名字,审定处签是潘院长名字。
5、 按课程归口修订大纲,跨系课程由系主任找相对应的系主任索要大纲,课程所在系需提供外系要求的大纲(最迟在第五周周五提供)。
6、 需提供一份大纲目录,顺序按培养计划中课程排列顺序。
商学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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