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内务检查标准
(2010年5月开始执行)
序号
| 评 定 内 容
| 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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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体效果好,寝室空气清新无异味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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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私拉电线网线、乱扯绳子、乱挂衣物现象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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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寝室内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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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寝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碎屑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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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桌柜、凳子干净,摆放整齐到位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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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桌上物品收拾得当,按要求摆放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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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被套、床单干净、整洁,床单、被子叠放规范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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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池便池清洁,毛巾及洗涮用具摆放整齐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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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门、窗户干净明亮,无蜘蛛网,无任意乱贴乱画现象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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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寝室反锁大门,关电和关水笼头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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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检查时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记为不合格:1、拥有或使用《学生手册》上指明的违禁电器、违禁物品;2、地面很脏,明显未打扫;3、在寝室饲养宠物;4、在寝室经商;5、学生有课不上,滞留寝室或睡觉(因病和因事请假除外)。
2、检查时发现不叠被子的情况,4人间每床扣10分,6人间每床扣7分;地面有烟头的,每次在总分中另扣10分。
3、每月汇总时,低于60分和直接记为不合格的寝室按50分代入计算月平均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