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既可以增长工作经验,又可以赚钱补贴生活费,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有统计表明,近七成大学生参与过各类兼职活动。同时,也有近七成的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遭遇侵害。大学“兼职热”的背后有着一个又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近日,有大学生投诉,自己在上市公司兼职时,被劝说退学入职,但入职后原先的薪酬待遇全变了样,现在后悔莫及。针对此事,记者暗中进行了一番调查。某公司招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名牌高校大学生的招牌意义是许多培训公司特别看重的。像北大、清华等大学的毕业生,一般公司难以招到,一些机构就打起了在校生的主意。
如何招聘在校生,公司有一套成熟的程序:第一步,在名校召开专场招聘会以兼职的名义将学生招来。第二步,在兼职过程中,大赞其表现优异。第三步,老总鼓动学生退学,并许诺高工资邀请其加入团队。第四步,公司派人轮番亲情轰炸,“要个文凭有什么用,早点出来赚钱孝顺爸妈”。
这几招下来,大学生基本就范,而当他们入职之后,公司再提出各种苛刻要求来压低工资,节省成本。最后,当学生觉得自己无法完成公司提出的任务时,公司还会以违约为由,再扣下一大笔违约金。
“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一种隐形欺诈。”上海市教科院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主任、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谭晓玉研究员这样判断,“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以隐蔽的手段欺骗大学生入职,是在损害学生利益的基础上换取企业的最大利益,这样的骗局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北师大物理系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董晓蕾告诉记者,对大学生被骗,学校也是爱莫能助。学校只能通过办讲座,请律师、老师为学生们提供就业指导,从而达到预防受骗的目的。
而有执法能力保障大学生权益的机构有公安、社保和工商等部门,由于管理重复且权责不明,也经常遭遇执法尴尬。如此,上诉法院就成了学生维权的最后出路。但打官司,花钱、耗精力,学生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有调查显示,在兼职过程中,能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纠纷的学生只占3.57%,自己忍受损失的多达有22.62%。
对大学生兼职维权难的问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李免博士认为,大学生兼职的身份是在校大学生还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我国现在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此进行调整。如果界定为劳动者,享受我国《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否则,只能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依照民事法律,给予实习或就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同等的法律保护,而实习或就业的大学生的工伤、劳动待遇、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英语1103班/陈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