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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2023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工作部署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者:姜烨 来源:外国语学院  日期:2023-12-26 22:36:00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书香外语”的良好氛围。我院特于12月25日17:50在综合楼1102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工作部署会议。此次会议由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杨洋老师主持,我院各组织负责人共同参与。

    会议第一项,杨洋老师指出先进评选表彰类别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年度进步奖、专四榜样、外语年度之星等个人奖项和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年度优秀团队等集体奖项。接着,杨洋老师强调了各项评选工作的截止时间,相应表彰名单将于12月29日进行全院公示。

    会议第二项,杨洋老师详细讲述了各类先进评选表彰的标准。第一,评选者要思想上进,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这是评优评先的前提条件。第二,评选者要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第三,评选者各项学习成绩要达到标准。22级学生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需要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达到班级前50%、23级学生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需要结合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与日常表现进行考量;22级及以上学生参与三好学生评选需要学生2022-2023学年平均学分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年度进步奖评选需要学生2022-2023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成绩较上一学年有较大进步;专四榜样评选需要学生专四成绩取得良好以上;外语“年度之星”评选需要学生在道德风尚、学习成绩、科研专利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选需要班级优良的班风以及整体凝聚力;年度优秀团队评选需要团队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

    最后,杨洋老师再次强调了评选的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鼓励有意向学生积极参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电子与纸质材料。

    本次会议明确了我院“2023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表彰”活动的评价标准与要求,极大地促进了此次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激发学生们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学生争当先进、积极进取的精神态度,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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