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我院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工作,对考查课的考核方式做如下要求:
一、根据《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考查可以用试卷笔试进行,也可以用论文、总结、阶段性大作业、实际操作能力或其它方式进行,由各系根据该课程的特点确定,鼓励考核方式改革。
二、任课教师需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所有教学任务,课程考核不能占用上课学时。
三、以论文或其它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报备考核时间、地点、要求、具体评分标准以及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注意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均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