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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教工】透视高校教师行为规范“红七条”
    发布者:曹勇波 来源:外语学院  日期:2014-12-21 14:52:00

    自教育部9日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后,其首次为高校教师划定的禁行行为“红七条”便迅速在我大英教工党支部引发热议。这也是自去年9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今年7月划定教师禁礼“6条红线”之后,教育部针对师德走样现象的又一次亮剑。

    近年来,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荒唐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教育部9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划出高校教师禁行的“红七条”: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同时,为使高校师德建设常态化,《意见》指出,要将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宣传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等。而对于违反“红七条”行为的,则要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在经过集中学习和激烈讨论后,我大英教工支部全体教师一致认为,应把“师德为上”在高校落细、落小、落实,使其成为高校教师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要将“师德为上”体现在零零碎碎的小事小情之内,如一堂精彩的课、一场深度有益的师生对话等;要选树‘小人物’,充分发挥师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教师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还要将解决师德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理顺高校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待遇、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高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创造良好的实践条件,让教师真正珍视并热爱“阳光下最神圣的职业”。

    (文∕曹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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