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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外语系党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者:顾磊明 来源:外语学院  日期:2011-03-31 09:33:00

    3月25下午3点50分,外语系大英党支部第一次党会准时召开。本次党会由大英教研室党支部书记曹勇波同志主持,大英教研室全体党员全部参加。

    本次党会主要有两项学习活动,一是学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二是学习是前不久闭幕的人大、政协会议中的我国法制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一项时政内容的学习由曹勇波同志报告。曹勇波同志从宏观层面到具体的议项,向大英教研室全体党员同志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内容。首先,曹勇波同志就《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内容作了概括性的报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科学谋划未来发展蓝图。2010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未来5年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总体部署。这为“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规划纲要是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编制的。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凝聚了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各界、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要充分认识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背景特点,深入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大问题。其次,曹勇波同志结合教育工作对“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教育方面的内容作了报告。他说“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方向,即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接着,他从“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四个方面向大详细介绍了规划纲要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内容。

    本次党会的第二项时政内容的学习由顾磊明同志报告。他报告的内容是北京两会中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内容。他首先转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的讲话:“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其次,他摘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有关这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三大特点,即(1) 5个“不搞”: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2) 8个“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 6个“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通过这次党会的学习,全体大英教研室的党员同志一致认为,这是一次内容详实、气氛热烈、学有所获的党会,是一次紧跟中央精神和国家未来五年发展方向的大会,是一次与各位党员同志日常工作及生活需要紧密相关的党会。各位同志还表示,会后要将党会上所传达的今年两会的重要精神与内容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文/顾磊明 编辑/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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