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缓考审批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专业班级 |
| 学号 |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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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申请 | 申请缓考理由: 申请人: 日期: |
. 辅导员审核: 日期: |
申请缓考课程 | 科目一 |
| 考试时间 |
| 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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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
| 考试时间 |
| 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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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
| 考试时间 |
| 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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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四 |
| 考试时间 |
| 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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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意见 | 科目一 | 该生过程考核 □达到/ □未达到规定要求,□同意/ □不同意办理缓考 签名: 日期: |
科目二 | 该生过程考核 □达到/ □未达到规定要求,□同意/ □不同意办理缓考 签名: 日期: |
科目三 | 该生过程考核 □达到/ □未达到规定要求,□同意/ □不同意办理缓考 签名: 日期: |
科目四 | 该生过程考核 □达到/ □未达到规定要求,□同意/ □不同意办理缓考 签名: 日期: |
所在学院意见 | 教学秘书审核: 年 月 日 | 分管教学领导: (公章)年 月 日 |
教务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因病缓考一般于考试前两天申请(因突发性事件于考试前由辅导员批准后委托班干部办理),考试后一律不予补办,按缺考处理。
2、因病缓考请出示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缓考附有关证明材料。
3、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补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入。缓考未获批者,擅自缺考的按旷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