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通知,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进一步提升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2023年3月9日中午12:30分,我院实验中心在8号艺术设计楼832组织集中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文件,学院副院长张天洁、院长助理邓婧、实验中心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实验中心主任严虎主持。

院长助理邓婧带领全体实验教师共同研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精神,学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内容。会上,严虎主任分析了我院各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要求各实验教师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培训,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全院师生生命安全,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最后,院长助理邓婧分别与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通过本次学习,实验教师充分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响应我院实验中心布置的各项安全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