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宁等47名同学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
全院师生:
在我院十二月文艺晚会工作中,刘宁等47名同学牺牲个人时间,认真负责地完成了文艺晚会工作,为我院文艺晚会的圆满举办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表现出我院学生肯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经院团总支推荐,报院党总支核准,决定对刘宁等47名同学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名单如下:
环境设计1173班(2人)
刘 宁 张 驰
视觉传达1173班(1人)
郭亚楠
视觉传达1174班(1人)
周 琦
数字媒体1181班(1人)
杨睿敏
数字媒体1182班(2人)
李国欣 张 博
视觉传达1181班(1人)
张 也
视觉传达1182班(3人)
卫雯芳 渠义博 郑俊营
视觉传达1183班(1人)
张 萌
环境设计1181班(2人)
金 萍 钱梦瑜
环境设计1182班(1人)
王悦文
环境设计1183班(1人)
彭 望
产品设计1181班(1人)
瞿 灵
网络与新媒体1181班(2人)
马 楚 陈 也
网络与新媒体1183班(2人)
闫江红 孙泽萍
视觉传达1192班(5人)
陈 聪 李佳迪 张珂欣 李童童 兰茂云
视觉传达1193班(2人)
赵广胤 李佳颖
视觉传达1194班(1人)
潘丽娜
广告1191班(3人)
黄 哲 钱玉馨 邱盈盈
产品设计1191班(3人)
何志鹏 张俊琪 龚 晶
环境设计1191班(3人)
蒋晓彪 田 雨 胡梦然
环境设计1192班(3人)
潘欣雨 刘婷格格 雷远照
环境设计1193班(5人)
田红梅 易 欣 陈思帆 杨万军 杜 梦
数字媒体1191班(1人)
周明暘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