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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院级初赛阶段:(2023年4月上旬)

发表时间:2023-04-05 16:58 作者:文青 阅读: 编辑:

1. 院级初赛于2023年4月7日由各设计部主任将各专业《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严黎,电子版本包括申请书和汇总表。邮箱:25027289@qq.com。4月10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将进行推送。

2. 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3. 项目初审。立项申报评审工作每学期一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本院的申报项目进行院级评审排序,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50%;所有项目平均经费不超过550元/项。

4. 项目立项。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校级评审排序,确定项目级别,择优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发布立项名单并予以公示。

5. 结项验收申请,对于2022年创新创业项目的结项申请和延期申请请于4月7日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严黎,电子版本25027289@qq.com。

  结项验收。项目研究期满,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并参与验收,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需说明原因。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结果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议验收。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终止项目运行。

(三)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做好梳理和总结,结项成果以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形式呈现,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四)结项成果必须要与立项项目相关,原则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第一参与人),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标注 “国家级(或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五)项目申请结项验收时提供的验收文件、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未完成预期成果,不予通过。


联系电话:027-81695691 / 81695692

院长信箱:lijiao@whhxit.edu.cn  

地址: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综合楼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