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融合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教务〔2021〕195号)文件精神及《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关于申报第二批“通专融合”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的通知》(教务〔2023〕90号)之要求,学院经过初评,申报课程《设计表现基础(一)》(负责人付知)和《景观设计专题(一)》(负责人何忧)通过审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学行政办反映,联系人郭俊丽。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