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院级评议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予以公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脱贫家庭学生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可考虑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可考虑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3.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视具体情况评定困难等级。
4.其他在校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难的学生,视具体情况评定困难等级。
被证明有下列行为者,不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经常校外用餐消费、参加校园贷以及赌博等。
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3日。对推荐名单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913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电话:027-87929017。
见附件:2026年度贫困生认定汇总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