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各项学生工作已经结束,该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定于9月3日—9月17日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总结,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体现测评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9版学生手册,下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测评流程
1.智能制造学院成立 “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工作”院级领导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院级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教学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班级工作小组由辅导员、学生党员、班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7-9人(单数)组成。各班级需留存班级评议小组产生的会议记录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备查。
2.请各辅导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在认真做好学年鉴定的各项组织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自我小结和班级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按照学生事务部统一印制的《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册》,认真评定各项得分。希望各班级辅导员、班级工作小组利用晚点名、班会等形式,及时公布、讲评测评结果并接受各班级学生质询。测评表上的内容原则上不能涂改,若有涂改需要加盖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或改正章。
4.综合素质测评中涉及学生在社会工作、学院各个组织工作、学习竞赛、科研成果、文体比赛、精神文明和宿舍创建等方面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违纪扣分等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人文素质奖励加分表》和《处罚量表》执行,奖励加分项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并经部门核实后方可予以采纳。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向学院学生公示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须公布党总支书记张亮的办公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的监督。公示无异后将纸版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中心。
三、材料整理及要求
1.各班级在9月17日前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附件1)纸版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导入到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综合成绩”中。9月18日前交学生工作事务中心。
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册》(本人、辅导员、学院测评工作小组组长签字要齐全)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下年继续使用。
3.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综合素质测评一般是对学生的一种评价指标,对于学生来说,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激励大学生沿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气氛。测评结果不仅是对学生一年来学习生活的全面总结,更是兑现各类激励措施的基础性工作,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当作学生开学后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评定,做到公平、公正、共开。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